越南出口迎來重要助推器

2020-08-14

    8月1日,《越南與歐盟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生效,這將是越南對世界第二大進口市場出口活動的重要助推器。 
    實際上,歐盟多年來已經是越南重要的貿易夥伴之一,2019年雙向貿易額達564億美元,其中越南對歐出口額達415億美元,從歐盟進口額達149億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越南與歐盟進出口結構有著很強的互補性,競爭性不大,因為雙方出口商品的優勢和特證不同。越南的出口優勢是各類手機及其零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其零件,紡織品服裝,水產品,機械設備和其他備件和工具;而主要從歐盟進口機械設備、工具和備件、藥品、電腦、電子產品及其零件,化工品等商品。

    在簽署越歐自貿協定之前,歐盟按照普遍優惠制(GSP)給予越南進口稅優惠。為了給企業提供最為便利的條件,越歐自貿協定對協定的稅率和歐盟目前給予越南的普惠制稅率之間的關係予以規定。
    具體,協定規定歐盟在任何情況下的優惠稅率不得高於歐盟在協定生效之前對原產於越南的商品採用的稅率。
同時,自協定正式生效開始,幾乎全部針對越南出口商品的關稅將按照一個較短的路線圖(最多為七年)來取消全部進口關稅。
    這樣一來,在協定生效後七年內,越南對歐出口商品將享受最為優惠的稅率;在此之後,原產自越南的商品進口稅率基本上歸零。可以說,迄今為止,這是越南所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夥伴給予越南的最高的承諾水準。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對越南的經貿情況產生了較大影響。截至今年六月底,全國商品進出口總額同比下降2.1%。在此背景下,越歐自貿協定正式進入實施階段,將為國內企業恢復並推動生產經營活動發展注入更多動力。

    憑著該協定,越南企業將有機會進軍一個總人口將近五億、人均GDP超過3.5萬美元的市場,而且協定生效時,超過85%的關稅立即下調為零。
    此外,企業還能夠參與新的供應鏈,來取代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遭中斷或停滯的傳統供應鏈;同時拓展並實現進出口市場多元化,減少對一些特定市場的過度依賴。
    然而,專家們認為,為了實現各種機遇,政府和企業還要著手準備很多工作。各部委和有關單位應抓緊完成實施計畫,頒佈必要的法律法規,增進與企業界的對話與溝通,以便幫助他們化解生產經營活動面臨的困難和障礙。
    與此同時,企業也要主動深入瞭解協定相關內容,準備充足的人力財力和其他必要條件,旨在滿足越歐自貿協定乃至整個歐盟市場的要求。